第136章 夜校-《重生八零,我靠捡废品惊艳世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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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到这里,大舅舅又是一阵子挠头,好不容易把两个儿子从村里带出来了,要是找不上工作,俩儿子还得回乡下去种田。

    已经进了城的人,谁愿意回去啊?

    元妮想了想,“不如让两个表哥去夜校学习吧,这样明年就可以考中专了。”

    大舅舅吃了一惊,他从来没想过,自己家会出文化人,“怕不行吧?”

    “为啥不行?”

    建军和八一都读了小学,文化课是有功底的,只要上夜校补一补,拿到初中文凭,就可以考中专了。

    现在正处在夜校蓬勃发展,野蛮生长的阶段,再过几年,夜校宽进严出,想拿文凭就没这么容易了。

    姥姥姥爷进城住了一段日子,早就打通了任督二脉,谁说农民的儿子就必须要种地?

    只要敢尝试,有无数条光明大道可以走。

    “我说学工,你今晚就回家去办这事儿,要是建军和八一愿意上夜校,我来给他们出学费。”姥姥收破烂赚到了钱,进城来,却花不出去。

    元妮根本不让姥姥添钱,还经常给姥姥塞零花钱,所以老太太现在腰杆很硬。

    “娘,哪能让你掏钱呢?这不是钱的问题,我是怕建军和八一那脑袋瓜子学不进去。”

    “不试试咋知道,招娣和盼娣就学的挺好,昨天招娣给我们读了个作文,写的还挺好。”

    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,姥姥还特地把招娣叫出来,让她给大舅舅读一遍作文。

    招娣挺大方,找出作文本,当即就朗声读了起来。

    作文的标题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,别人都写着最崇拜科学家或者是解放军,招娣写她最崇拜姐姐,

    “为什么呢?我姐姐就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人,我和妹妹盼娣从小就挨打,是姐姐护着我们。

    她用瘦弱的肩膀扛起了一家人的生计,把我们姊妹都带进了城里……”

    作文写的声情并茂,就连元妮听到,都有种喉咙发梗的感觉。

    文章写得好,并不在于使用多少华丽的词藻,关键是要共情,能打动人的心扉,招娣这篇小作文就做到了。

    大舅舅长得毛糙,却是个性情中人,他听的掉下了眼泪,他怕丢人,自己偷偷摸了两把,这才说道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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