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"爱书网"访问地址 必须律师函! 在赵总监看来,王桓的那篇微博,已经涉及到了强烈的诽谤,并且严重干涉到了华鑫传媒的利益。 并且《武林外传》的名字,严重抄袭《武林密传》,这完全是公然侵权。 叔叔可忍,婶婶也不能忍。 律师函! 赵总监面色阴沉。 华鑫传媒的公关团队,在王桓布微博的时候,就已经着手一系列的工作。 所以当赵总监吩咐下去后。 华鑫传媒立即在全网公布了一篇措辞严厉的律师函: “华鑫传媒就今日某明星布的微博消息,表如下律师声明: 一:请对方立即删除相关微博内容,停止对本公司旗下电视剧《武林密传》的诽谤、污蔑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。 二:请对方删除微博后,立即在各大媒体上公开道歉。以澄清事实、消除对华鑫传媒的负面影响,并慎重函告其他网友和媒体立即停止转、宣传、以及转载这篇微博。 三:鉴于某公司某部电视剧的名字,涉嫌严重抄袭《武林密传》,请对方以及对方公司立即更改电视剧的名字,并且公开道歉。 本律师函在布24小时后将会启动证据保全程序。如届时相关当事方未按照本声明要求删除侵权内容,或继续布、转载上述谣言的,华鑫传媒律师事务所将采取民事、刑事诉讼等法律措施,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。 特此声明!” 又是律师函? 当网友们见到华鑫传媒的公告时。 一个个马上冲到了对方的微博下面,狂评论。 “哈哈哈,桓哥又收到律师函了。” “啧啧,华鑫传媒没底气啊……律师函连名字都不敢写?某明星是谁?” “大胆点,将高泽雨的名字写出来!” “这个律师函是我看到过的最色厉内荏的律师函。” “真有勇气,桓哥那篇微博,通篇没有半句话跟华鑫传媒挂钩,你们自己居然凑了上去,是怕这个丑没人知道吗?” “好可怕哦,律师函耶~~~溜了溜了。” 尤其是一些网友,在见到华鑫传媒说《武林外传》的名字涉嫌抄袭《武林密传》时,更是乐不可支。 成千上万人开始在评论区嘲讽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