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早知道当年啊,就不应该为了讨好丰千酒,而逼着阴诛那孩子远走异国他乡。 丰千酒…… 唉,真是不提也罢。 虽然那是丰家鼎鼎金贵的小少爷,可时父时母还是觉得颇为不满。 明明出生那么尊贵,按理来说家教应该挺好才对,可偏偏,这位丰家小少爷完全不懂得,什么叫人情世故。 之前还没跟繁星在一起的时候,不照顾一下时家,还能说情有可原。 这都跟繁星在一起这许多年了,竟然愣是没有要照拂时家的意思,你说是不是很不通人情世故? 追人家女儿,竟然连岳父岳母都不懂得讨好。 若不是因为丰家财雄势大,他们根本不敢得罪。 要是换做其他年轻人的话,只怕早就被他们喷得狗血淋头了。 繁星那孩子…… 因为是自己亲生的女儿,所以也不好骂得太过分,只能恨铁不成钢地说一句,养不熟的白眼狼。 简直是个小畜生。 让她旁敲侧击,吹一下枕边风,让丰千酒照拂自家。 结果她当耳旁风,一连好几年下来,愣是没为家里谋一点福利。 你说养这样的女儿有什么用? 现在倒好。 既没有从丰家身上捞到好处,又跟阴诛这孩子关系疏远了。 就从来没做过这么亏本的买卖。 也得亏是阴诛,出国好几年,跟他们好像一点生疏都没有。 进门就喊时爸爸时妈妈,只差没将夫妻二人,喊得老泪纵横。 “阴诛啊,你这些年在国外,过得还好吗?”时父是个心思极为活络的。 他这辈子,就繁星那么一个女儿。 繁星若是跟了丰千酒,那就等于彻底打了水漂,对时家一点助益都没有。 阴诛的前景,比起丰千酒来,兴许有所不如,但至少他对时家有感情啊,对时家的生意多少能有些帮助。 “在国外过得还挺好的,多亏了时爸爸和时妈妈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,所以我才能在国外白手起家。” “那现在……有女朋友了吗?”时母试探性地问道,“要是有的话,带回来给时妈妈看看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