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三九章 我是守法公民-《医神殿临时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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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要求,林琅愿意配合。
那一段监控录像,再次被重新播放。
林琅想收回刚才的话,这家酒店并不穷。监控视频拍摄得非常清晰。监控系统肯定是投入了大价钱的。
警察在看到邱馨薇与那个女人有身体接触的那一刻,从几个角度。一帧一帧地看。
看完了,几个警察相互看了一眼。
刚才跟林琅说话的宋警官说:“陈女士,从监控录像看了,这位邱同志,在跟你接触的这段时间里,完全没看到有从你身上取物品的迹象。你的项链,是不是忘在家里或者什么地方了?”
“不可能!项链是我刚买的,就放在我包包了。对了,是跟发票一起放的,发票还在这里呢。”
宋警官接过发票看了一下,说:“陈女士,发票的开具时间是昨天。你确定没有带回过家?”
“昨晚我就住在这酒店。没回家!”
宋警官皱眉说:“那谁能证明?”
“酒店能给我证明。发票上不是有具体的时间。我是大概十点半来酒店开的房间。”
宋警官又看了一眼发票,果然是晚上九点半左右开具的。
有叫来酒店柜台员工,让查了一下女人入住的时间。
其中一个员工只是查了一下,就说:“这位陈女士,是昨天晚上十点十二分登记入住的。我当时在场,还记得是她本人亲自登记,一起的还有那位先生。”
宋警官这才注意到一直站在女人身后不远的男人,问:“陈女士,这位同志是?”
“他是我弟弟。”女人目光躲闪了一下。
林琅失笑出声。
女人想被踩到尾巴的猫:“你笑什么。等你们进了监狱,有你们笑的。”
林琅没理她,看邱馨薇一听这话就要炸毛,轻拍她的背说:“就当狗叫。别生气。”
又对宋警官说:“她这话,宋警官你们也听到了。而且我从刚才一开始,就提醒过这里所有人,我在拍摄录音。这些话都是合法的证据。”
宋警官听他这么一说,心里更倾向于林琅和邱馨薇是无辜的了。
这是要收集证据,憋着要反诉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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