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这一次说话的是裕王,他叹息着道:“这个例子五十多年前就出现过,那一次差点闹得大家兵刃相见,虽然最后压下来了,可那一代的很多宗室子弟,全都成了仇人,就算是到现在,也没有和好。 所以说啊,铭淇!如果你还想和铭璟、八妹这些人成为朋友,就尽量不要想这些办法,不然最后翻脸了,连亲戚都做不了。” 听着裕王妃和裕王的话语,柳铭淇傻了。 现代经典的风险利益共担的法子,到了大康朝却没有用? 老爹老妈肯定不会骗自己。 难道是自己太低估人性的贪婪和复杂了!? 亏自己还得意洋洋,觉得可以卖出一些股份、牺牲一点利益来团结大多数的人。 没想到这反而是在给自己招惹祸事,最后人财两失,什么都得不到? …… 但是仔细一想,这里面还是可以来说道说道的。 做生意闹翻,简直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。 在古老的东方,无论古代还是现代,合伙人一定至少是朋友,动不动就是亲戚,这是铁律。 结果在古代和现代,这样的关系一样能闹翻,便牵扯到了很多很多的原因。 最重要的一点,应该是钱和权混乱不清,也没有一个严格的执行模式。 在一家商社里面,出了钱的人都在说话,都想要捞好处,时时刻刻还在嫉妒别人拿得多,从而自己挖墙脚……这样的事情,是合作的商社倒闭的最重要原因。 西方在现代商贸这一点就做得比较好。 谁拿钱多,谁便拥有更多的股份,自然有最大的说话权,基本上能决定公司的事务。 但小股东也并不是没有监督权,只要大股东没有超过百分之六十七的股份,那么小股东遇到不同意的,就可以提起全部股东投票,以此来决定是否执行。 大股东有执行权,小股东有监督权,这样互相制约,但是各人都有各人的权限,才可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。 之前宗室的合伙生意出问题的原因在于,大小股东各自的权益没有很好的被执行。 准确的说,他们是缺乏一个强有力的裁决者。 如果在现代,那就是法院,法院可以做到世界上相对来说最公正的裁决。 可在古代,裁决者就是皇帝了。 皇帝面对所有人都是自家亲戚的情况下,你说他怎么判决? 强势一点的还好一点,稍微心软的,就会酿出祸事。 看样子那一次遇到的皇帝便是比较软的。 法院判决依据的是法律,皇帝判决就是依据自己的心意了,很难说是做到绝对的公平不倾斜。 不公不平,自然会引发矛盾。 柳铭淇想的是用现代的管理模式和经验,来运营这些大家合伙的生意,问题当然不大。 可裕王和裕王妃按照现实的失败教训,阻止柳铭淇做这样的傻事,也肯定没问题。 通过他们的劝说,柳铭淇总算是放弃了自己天真的想法。 在没办法解决掉怎么才能严格按条约办事之前,卖出一些股份来捆绑更多人的想法,本身就是幼稚的。 觉得自己是现代人就很聪明,从而小看古人的贪婪和狡猾,那真是会吃大亏的! 西方的古代人怎么样不知道,但我们华夏文明的古人,在思想智慧方面那可是源远流长的。 第(2/3)页